吉林延边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按照省药监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部署,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该局制定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局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县(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翔实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牢牢守住疫苗安全底线。检查中,执法人员以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管理、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应急预案、疫苗全程追溯体系、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为重点,对全州9家疾控中心、37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级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均能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疫苗储运全程管理,严格落实疫苗全程可追溯。
截至目前,延边州所有新冠病毒疫苗均按要求进行了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并建立了记录,每批疫苗追溯码均在疫苗全程追溯平台进行了扫码上传。所有疫苗均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办的统一安排调拨至各县(市)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
延边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定期沟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新冠病毒疫苗相关问题和线索,严厉打击涉新冠病毒疫苗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叶阳欢)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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