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举办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培训班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4月15~16日,吉林省药监局组织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提升抽检人员业务水平,确保2021年抽检工作按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吉林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州药品检验机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图为培训班现场。
培训班上,吉林省药监局督查指导处处长张通、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李毅分别总结了2020年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完成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对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次专题培训班课程设置,充分考虑了2021年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并根据各单位任务的区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抽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书的传递、送达以及核查处置相关环节,安排了授课内容,对各单位工作中存在困难和疑惑进行详细的解答,还对吉林省药品抽检系统的使用进行详细操作演示。
培训班还明确了药品抽检买样报销及相关经费的使用等相关事项,进一步严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工作纪律。要求抽样前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抽样原则、工作技巧,认真填写抽样记录单,确保抽样凭证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现场抽样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后续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
据悉,2020年吉林省药监局对2019年国家及全省药品抽检检出的不合格药品及相关企业开展跟踪抽检,对国家集中招采中标品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国家基本药物、近两年内新批准上市药品全覆盖抽检,实际抽样完成9277批次;同时,不断加强防疫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全链条监管,在保障防疫物资充足供应及质量安全的同时,还完成既定目标省抽460批次的抽样、检验任务。2021年,全省计划完成药品省抽7165批,其中计划完成本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品种3583批次,占年度本辖区抽检任务50%,抽样完成时限要求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检验完成时限要求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计划完成医疗器械抽样480批次,其中环境监测80批、生产环节171批、经营使用环节309批。(叶阳欢 李海涛)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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