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2021-07-08 14:32
  • 作者:
  •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到2025年,中医药文化源流更加清晰、内涵更加丰富,研究成果丰硕,精神标识基本确立,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推动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共同制定了《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王鹏 赵瑶琴


  电话:010-59957626、59957624、59957627(传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广电总局


  2021年6月29日


  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结合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其作为中华文明宝库“钥匙”的传导功能,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融入生产生活,促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发展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健康需求与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中医药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三)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突出原创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广科学、正确的中医药文化观,弘扬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四)坚持统筹协调。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增强全社会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主动性,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中医药文化弘扬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对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作为中华文明瑰宝和钥匙的代表意义和传导功能不断彰显,成为引导群众增强民族自信与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中医药文化源流更加清晰、内涵更加丰富,研究成果丰硕,精神标识基本确立,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推动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医药文化供给和群众性活动更加多样,中医药文化更广泛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更便捷服务群众健康需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的机制初步建立,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不断加强,推动实现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


  1.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阐释工作,深刻阐明中医药学的哲学体系、思维模式、价值观念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深刻认识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践需要。挖掘整理中医药蕴含的中华文化内涵元素,确立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宣传部,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梳理。做好中医药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充分利用可移动及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廓清中医药文化资源现状,凝练推出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和浓厚底蕴的中医药典故和名家故事。(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


  3.加强中医药文化时代阐释。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现代化表达形式,创作一批面向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作品,对中医药文化内涵理念进行时代化、大众化、创新性的阐释。正本清源,净化中医药文化市场。(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


  (二)推动中医药融入生产生活


  4.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为基础,遴选建设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养生保健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充分利用数字语音、全景影像、三维影像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手段,形成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展示体系。(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


  5.举办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活动。通过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巡讲直播、文化作品征集、知识大赛等多种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手段和具有广泛参与度的实践路径,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


  6.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7.加强中医药题材文艺创作。鼓励开展中医药专题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应用,支持推出一批针对不同受众中医药文化产品,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内涵的中医药题材纪录片、动漫、短视频等文艺作品,讲好中医药故事。(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


  (三)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


  8.进一步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将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中小学生了解中医药文化的重要价值。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设置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鼓励各地将中医药文化相关内容有机融入培训课程中,提高教师相关知识水平。(责任部门:教育部)


  9.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推动各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中医药文化学生社团,激发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自豪感与自信心。鼓励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眼保健操比赛等活动,普及适宜青少年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帮助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意识和生活习惯。(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


  (四)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机制建设


  10.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培养机制。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遴选培训,引导各中医药学术机构组织和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突出、求实创新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队伍,构建能力突出、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的人才体系。(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


  11.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机制。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掌握全国乡村、社区、家庭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基础信息和全国素养水平,为中医药健康文化的传播推广提供数据支撑。(责任部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建设始终贯穿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全过程,为中医药文化弘扬提供坚强保障。


  (二)创新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多方力量,多部门联合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发挥好专家的指导协同配合作用,形成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地方责任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中医药文化传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统筹力量、精心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四)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宣传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新进展新成效,促进形成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的良好局面,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冯玉浩(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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