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风险 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
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包括洗面奶、润肤霜、沐浴露、洗发水、防晒霜、护臀油等产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化妆品的消费量逐年上升,一旦选用不当,不但起不到清洁、保护等作用,还会对儿童的健康造成危害。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是化妆品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了解儿童化妆品存在哪些风险、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效监管,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
儿童生理较成人差距大
作为特殊群体,儿童的生长发育尚不完善,特别是婴幼儿,其皮肤、眼睛、行为等与成人区别较大。1岁左右婴幼儿的皮肤物理结构虽然接近成人,但其角质层却比成人的角质层薄约30%;虽然其皮肤总的表面积没有成人大,但是皮肤表面积占比高,皮下血管丰富,水分容易流失,皮肤屏障功能也不完善,皮肤抵抗力差,容易由于失水、外界环境刺激等引发皮肤干燥、泛红、瘙痒等过敏现象。此外,婴幼儿的腋窝、腹股沟、脐、臀部等皮肤褶皱处容易滞留汗液污垢,尤其是臀部,由于经常接触尿液和粪便等,若护理不当可造成局部皮肤出现尿布性皮炎。
婴儿皮肤黑色素生成少,皮肤的色素层单薄,很容易被紫外线灼伤。另外,婴儿皮肤PH值接近中性偏碱性,而且控制酸碱能力比较差,而成人皮肤PH值呈酸性,在4.2 -5.5之间(有时,脸部肌肤部位不同PH值也会不同)。当PH值呈弱酸性时,可以阻挠细菌滋生而具有保护能力,故婴儿皮肤容易遭受细菌感染。婴儿眨眼反射每分钟只有2-5次,与成人每分钟眨眼12-20次相比,婴儿不能通过眨眼瞬目来保护眼睛,而且婴儿的角膜组织比较敏感、薄弱,更容易遭受外界物理、化学的伤害。同时,化学物质还可能通过眼部的泪道结构,被全身吸收。
3岁以上儿童因户外活动时间增多,故接触紫外线较多,需要重视防晒保护。此外,儿童对新鲜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尝试,容易发生滥用、误食化妆品等风险。
儿童化妆品存在多种风险
标准体系有待健全。目前,我国关于儿童化妆品质量及安全标准的规范性文件有《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缺乏专门的规范性标准体系。《指南》措辞多为“最大限度减少”“少用”“不宜含有”“不鼓励使用”等非强制性词语,如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要求:“配方所用原料品种须最大限度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在有效基础上少用、不用”“配方中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烫发、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等。虽然《规范》明确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CFU/g 或 CFU/ml)≤500,较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CFU/g 或 CFU/ml)≤1000的标准有所提高,但是针对儿童化妆品的内容少,很难体现出严格管理的具体规定。
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均未对儿童化妆品进行专门章节或条款的规定,在处罚条款方面也未依据使用人群进行细分,没有将儿童化妆品列入严格监管范畴。
标签标识不醒目。现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注意事项、中文警示说明,以及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化妆品,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安全警示用语。虽然这两个标签管理的规章均明确要标注警示用语,但是形式仅限于文字说明,没有从外观如何更加形象的就可以区分出儿童化妆品做统一的规定,如,强制规定使用更加形象、醒目的儿童图案、色标等。
成分复杂。由于法律法规对化妆品成分数量没有强制性规定,市场上的儿童化妆品配方成分较多,一般都有15种以上,多则有30多种,风险隐患较大。误导风险。当前,市面上出售所谓的儿童用“口红”“眼影”“粉饼”“指甲油”等种类繁多,丝毫不亚于成人彩妆。但是,一些自称专为儿童设计的化妆品却没有标签,甚至缺少原料成分介绍,很多产品根本就不具备化妆品的属性。更有甚者,虚假宣传,故意混淆概念,把一般性质的日用化工产品说成是儿童用化妆品。此外,个别电视或视频节目,过分强调化妆品对人的修饰和美化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儿童造成误导。品种不足。目前,我国批准的儿童特殊(用途)化妆品仅限于防晒类化妆品,其它如染发、烫发、祛斑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尚未有针对儿童开发的产品。随着儿童各类演出的增加,由于儿童化妆品品类不足,出现儿童无所选择而不得不使用成人用化妆品的现象。
误食风险。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对光鲜靓丽的物品充满兴趣,好奇心强,特别对有芳香气味的化妆品,容易用嘴巴品尝,造成误食;有的产品外包装类似饮料包装,让儿童误以为是饮料,造成儿童误饮误食,从而对胃肠道、肝功能、肾功能等方面的健康产生影响,造成伤害。
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儿童化妆品监管专业法规或增加专项条款,形成法制约束,加大对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可喜的是,6月18日,《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所发布的法规。
健全最严格的标准。目前,我国并没有对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的区别作出明确的界定及规定,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制定适用于儿童化妆品的标准指标,确保儿童用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将铅、砷、汞、微生物、甲醇、硼酸和硼酸盐、水杨酸、斑蝥素、二噁烷等有毒有害物质,纳入常规监测检验指标。
强化配方审查。在儿童化妆品注册备案及审评时,将《指南》的规定作为强制性要求严格落实。如“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等。同时,为减少儿童误食的风险,建议适当增加口感苦味的物质。突出源头监管。儿童化妆品市场品牌不多,几个知名品牌占据着绝对的市场份额。从监管角度来讲,应严控知名品牌使用的化妆品原辅料质量、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加强不良反应监测,确保主流市场上的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同时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企业研发新产品的活力,开发、生产出更多适用于儿童选择使用的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或替代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平台作用,采取进学校、进社区等多种方式,运用散发宣传手册、张贴海报、举办集中讲座、参观生产企业等多种手段,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大力宣传化妆品的选购与使用常识、滥用化妆品的危害、不良反应应对等知识,推广“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应用平台,引导儿童及其家长正确合理安全使用化妆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作者单位: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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