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网售药品的风险防控
早在2000年,国家药监部门就在广东、福建、北京、上海进行药品电子商务试点。历经多年实践摸索、理论探讨和立法意见征询,至今相关规章仍在制定途中。一方面,网售药品是法律规定允许和大势所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另一方面是网售药品风险较高,需要各方统一思想,完善相应规则,拿出既能方便群众购药又可较好控制网售风险的风控措施。
网售药品与实体店直销药品的风险比较
防控风险的前提是识别风险。纵览网售药品的生命周期,其风险与零售药店直销药品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为了更直观地说明问题,笔者根据多年从事药品市场日常检查经验及对近年来对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的观察与思考,以下表为基本依据作以分析。
药品网售连锁直销与单体药店质量管理主要环节风险比较如下表:
受各地药品监管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上表虽然难以准确量化药品质量风险指数,但根据日常监管经验,可以预推出大概率风险高低状况。按照风险从大到小,较大风险3分,中等风险2分,较小风险1分来赋分,仅以上表为例,承担网络配送的连锁药店的风险总分23分,不承担药品配送任务的连锁药店风险总分23分,单体药店风险总分38分。
结果表明,首先,发展零售连锁企业是保障药品零售质量的基本战略,也是做好网售药品配送的基础,应当坚定不移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扶持零售连锁企业做大做强。其次,网上销售药品的风险完全可防可控,不必谈虎色变。《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网售药品的配送服务提供者限定为连锁药店,既能较好保障配送药品质量,也可最大限度降低网售风险,完全符合市场实际。第三,单体药店的质量风险等级最高,问题最多。一些单体药店,假劣药品案件多发高发,不正当竞争问题突出,需要切实加强监管。第四,尽快出台网售药品监管规章,是打击和遏制网上非法售药行为的迫切需要。多年来,各地每年都会查处一大批无证网售或网售假劣药品的案件,如果不及时用规范的网络销售市场主体占领网络经营阵地,就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给网售假劣药品留下较大生存空间。
网售药品的风险防控措施
围绕网售药品的风险点,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精准防控,从而最大限度发挥药品网络经营的优势,以充分的市场竞争降低药品价格,方便消费者方便快捷地购买到质量可靠、价格适中的药品。
第一,针对药品配送过程中的高风险点,要从实际出发,分类防控。
网售药品的闸门一旦打开,其消费对象理论上即可延伸到天涯海角所有有人居住的地方,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贮存和运输有严格的温度、湿度及避光、遮光等条件限制,这就需要在既能满足网售药品规定,又符合药品储存运输规定二者之间争取最大公约数。
首先要大力发展药品零售连锁,延伸配送触角,采取“网订店送”“网订店取”等办法提高配送效率,争取做到1-2小时配送到位。也可鼓励地处偏远、管理规范的单体药店加盟连锁公司,开展线下药品配送。在现阶段无法及时安全配送的情况下,要限制在48小时难以配送到位的网上购药,限制通过普通物流药货混装配送药品。
其次,要遵守《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的规定,在限制配送品种的同时,限制配送类别,对各类注射剂、秋水仙碱片等毒副作用较大的处方药、冷藏冷冻药品和对温度敏感的阴凉贮存药品,也应当限制通过网络销售,具体限定品种目录建议由国家药监部门根据实际作出规定。
再次,要始终坚持正规渠道是保障药品质量的基本保证的观念,将网络平台、配送企业、网售药品的说明书、价格等基本信息完全公开在网络上,全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以充分竞争机制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造福百姓。同时要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投诉举报和售后服务平台,最大限度保障网售药品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针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文件制定方面的风险点,建议制定专门针对符合网售药品平台和配送企业的“网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明确网售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对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相关工作人员数量、资质及配送设施设备、配送途中温湿度全程在线跟踪监控等作出底线规定,明确网售药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得退换,保证通过软硬件有机结合,保障网售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针对采购、收货、验收、陈列、养护方面的风险点,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监督网售企业进一步充实专业人员,配置必要设备,通过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系统和温湿度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自动跟踪识别和控制药品质量状况,加强常态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预警风险、发现风险、防控风险的能力。
第四,针对处方审核方面的风险点,要软硬件齐抓,破解问题密码。
一是在国家层面开发相关监控软件,与网络平台联网对接,实时跟踪控制,对不遵守“先方后药”基本原则的经营者,由计算机管理系统先行自动锁定该笔业务,进一步核实调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二是呼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文件,鼓励网络药品零售平台给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健康档案中的长期处方,为慢病患者提供满足需要的药品。
三是通过国家层面建立电子处方平台,防范虚假处方。现阶段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电子处方平台,线下处方是否为执业医师开具无法辨别,判断处方真实性缺乏技术支撑,处方审核的实际意义大打折扣。因此,只有将处方与执业医师的职业资格相关联,将执业医师的电子签名与其开具的处方相挂钩,才能为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提供基本依据。
四是和卫生健康部门协作配合,将互联网医院的处方药指定配送与网售平台指定配送同步规范管理。
小结
网络售药的风险肯定不限于以上浅述,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风险点将不复存在,一些新的风险点又将出现,针对风险挑战,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建立网信、公安、卫健、药监、大数据平台、第三方平台信息共享的协作共享机制,设立药品网监机构,强化药品网监队伍建设,提高药品网监能力,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网售药品行为,是摆在各级药监部门面前的当务之急。(甘肃省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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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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