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力促中药材产地加工高质量发展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今年以来,甘肃省药监局把中药材质量安全作为促进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的突破口,以《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总抓手,以中药材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管控为总路径,开展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加快形成质量可控、安全可查、产品可溯、责任可究的中药材产地加工管理体系。
政府主导属地总管
2021年10月,甘肃省政府将中药材产地加工纳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成立以甘肃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10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省级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化政策解读宣传,层层强化市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同时,甘肃省药监局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医保等10部门制定印发《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实施方案》,推行“龙头企业+产地加工企业+合作社+村党支部(农户)+基地”模式,推出绿色种植、污染防治、提升质量、标准支撑、标识管理、质量追溯、党建引领等十大举措。甘肃省委组织部支持省药监局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39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全省中药材产地加工政策培训推进会。
定西、陇南、兰州等市州政府全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市级政府负责GAP推广,县级政府负责龙头企业管理,乡镇政府负责合作社管理,村党支部负责农户管理,使良莠不齐的农户小生产实现了质量可控、标准统一,成为统一规范大企业、大市场的标准化生产单元。定西、陇南等市县政府还出台奖补政策,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标准化规范化中药材种子培育基地、100亩以上种苗繁育基地、2000亩以上核心示范基地,每亩分别补助1000元、500元、400元,强化合作社对种子种苗、农业投入品、有机肥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为全域推进中药材GAP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企业主责全程统管
秉承“好药材、好疗效”理念,甘肃省药监局遴选20家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带动能力强的药品生产企业作为第一批产地加工龙头企业,压紧压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由龙头企业负责中药材从种子种苗、面源污染到生产加工全链条、全过程质量控制,将中药饮片质量保障体系延伸至种植加工环节,建立道地中药材产地环境、生产加工技术标准、使用规范、质量安全监测及可追溯评价体系,带动合作社和农户对生产基地、种子种苗、农业投入品、种植技术、采收加工、包装贮存实现“六统一”管理,构建企业、合作社、农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中药材进入药用渠道的质量安全隐患,形成全链条责任可究的管理体系。
据悉,定西市12家龙头企业引领11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万亩;陇西县引导企业与村党支部以“园区”模式,在陇西中医药产业园区联合建设规范化产地加工车间。目前,甘肃省已建成优质种子繁育基地2.4万亩、种苗繁育基地5万亩,道地药材良种普及率达到55%以上,种子种苗集中繁育供应比例达到45%。
质量为先依法严管
一直以来,甘肃省药监局始终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着力提升产地加工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与兰州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合作,围绕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等方面开展监管科学研究;制定发布当归、党参、黄芪、红芪、甘草第一批产地加工品种目录和标准,研究制定产地加工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开展柴胡、独活等21个产地加工品种标准研究;加强市县中药材检验检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地中药材重金属、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检验检测能力。
与此同时,甘肃省药监局还在主产区建立当归、黄芪等产地加工品种追溯试验示范信息库,将质量管理、信息追溯贯穿到中药材种植、生产、销售全过程;申报注册甘肃“产地片”专用标识,创响道地药材品牌,提升甘肃道地中药材信誉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当归等7种道地中药材质量监测工作,将农药残留作为省级抽检重点内容,聚焦中药材私制滥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违法经营以及产地片加工、中药饮片等重点环节,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该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共查处中药饮片案件37件,责令改正28家,罚款94万元,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33家。(丁怡媛)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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