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出台政策扶持趁鲜切制及中药材经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亳州市中药材趁鲜切制及中药材经营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1年。
亳州市是我国重要的中药材集散中心,是亳芍、亳菊、亳桑皮等中药材的道地产区,规范中药材趁鲜切制,不仅有利于中药材的贮藏和运输,还能增加产品的经济附加值,引导亳州中药材大宗品种经营企业加强产地融合,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扶持政策》共分扶持事项、政策兑现和附则三个部分10个条款。《扶持政策》明确,对于市内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加工销售安徽省公布的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的,按企业该品种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部分的80%给予奖励;专营中药材商贸企业,单品种年销售额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50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给予奖励。此外,对于中药材市场开办者创新经营模式,其自营商贸企业(平台)优选中药材商户合作发展,依照其自营商贸企业(平台)对地方经济贡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扶持奖励。(冯玉浩)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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