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 2022-12-05 19:34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连日来,山东省药监局大厅多处张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宣传海报并在官微发布,宪法宣传片在楼宇电视循环播放,监管人员利用空余时间参与“宪法宣传周答题”专区网上答题,局党组将学习宪法精神列入本月学法计划,宪法宣传氛围浓厚。


  12月1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12月4日至10日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根据《通知》活动安排,宪法宣传周期间,山东省药监局组织全体人员在常态化学法基础上,充分利用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平台等线上线下资源,采用自学和集体学习、座谈研讨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专题学习,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答题活动,并通过张贴宪法宣传海报、视频播放宪法宣传片等方式将法治元素融入办公环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此外,《通知》还要求结合安全用药月活动,开展“推进宪法进企业”“推进宪法进网络、进社区”活动。如,面向企业宣传宪法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开展法治教育和培训,推行执法全程普法;结合安全用药进社区、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与市民近距离互动,开展线上交流,积极宣讲宪法精神,传播药监声音,广泛凝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社会共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习宣传贯彻好宪法,是药监干部依法履责的必然途径。《通知》要求全体人员以学习宣传宪法为契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牢底线、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集中主题宣传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服务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齐桂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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