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 2024-09-24 20:41
  • 作者:
  •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切实整治群众反映集中的广告乱象,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以及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已办结相关案件6753件,罚没金额共计5785.11万元。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5起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具体如下。


 海南恒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澄迈恒昇医院违法广告案


经查,海南恒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澄迈恒昇医院利用互联网媒介等发布“德国血液净化,降三高、护心脑、助长寿”“西班牙IGEN肿瘤防治技术中国唯一临床医院”广告,相关内容虚假;发布的“超聚肽蛋白仓超聚肽固体饮料”普通食品广告中含有“护肝解毒、调节三高”等内容,违反了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相关规定;发布的广告中还存在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的违法情形。


2024年5月,海南省澄迈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南恒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澄迈恒昇医院作出罚款125.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未经审查的“苦碟子注射液、脂可清胶囊、脑络通胶囊”等处方药广告,并违反了允许作广告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相关规定。


2024年7月,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郑州长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郑州长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经广告审查,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含有“强效、包治、正品”“对降血压有改善效果的功效”等内容的“十全大补丸”“脑立清丸”等非处方药广告,不仅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规定,还在广告中对药品的有效率、功效等作出说明、保证。


2024年4月,河南省新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潍坊华宏药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潍坊华宏药品有限公司未经广告审查,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李时珍医药透骨贴”等医疗器械广告,且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等违法内容;发布的“李时珍医药前列腺保健贴”等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发布的“罗汉果胖大海菊花茶”“菊花决明子枸杞茶”等普通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并违法使用了“肺部结节、咽炎、咽喉肿痛”等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2024年6月,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宁维多利亚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海宁维多利亚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经医疗广告审查,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了“半岛超声炮”广告宣传视频,并含有“即刻有效、无痛无创”“紧致抗衰、效果明显”“快速紧致皮肤、解决松、垂、皱等皮肤衰老问题”“有效抚平岁月痕迹,更好地保持肌肤的弹性和柔嫩”等内容,违法对功效、安全性作出断言或保证。


2024年4月,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周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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