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试点开展食品抽检分离改革工作
浙江省台州市试点开展食品抽检分离改革工作以来,全市通过抽检分离模式抽样水果、水产品、饮用水、馒头、包子、糕点、奶茶等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342批次,完成食品检测296批次,其中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已及时开展核查处置。
食品抽检分离是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中抽样和检验两个重要环节进行分离,建设现场抽样和实验室检验两支专业化队伍,细化抽检过程管理,加强抽检质量控制,提升了食品抽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着眼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全省推开抽检分离改革工作,5月8日发布《关于开展食品“抽”“检”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被列入首批试点地区。
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平台是抽检分离工作的核心载体。作为试点单位,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省局工作导向,在平台上积极应用“风险评估预警”和“问题智治”两大场景功能,指导抽样人员“双随机”抽样和靶向抽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水平。
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该局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抽检分离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样队。抽样队伍由市、县两级负责抽样的执法人员和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人员等27人组成。
抽检方式严格按照“组织抽样方不知道抽样人员、抽样人员不知道被抽样企业、抽样人员不知道送检机构、检验人员不知道样品所属企业,被抽样企业不知道承检机构”的“五不”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检程序,创新食品安全抽检方式,不断提升食品抽检权威性、公平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其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抽样任务,随机选择市级第三方承检机构承担检测任务。
此外,该局严格落实核查处置工作“五个到位”(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要求,进一步理顺抽样检验、日常监督与稽查执法等相互配合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核查处置工作试行办法,优化处置流程,解决基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领域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件逾期办理等问题。建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进度督查和通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超期县(市、区)局进行约谈,并责令书面作出说明,明确完成时限。
下一步,台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样队将严格按照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正确操作,探索运用“双随机”手段,实施全程“背靠背”抽检模式,全力做好食品监测抽样工作。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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