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食品的用水有什么标准?
【法律条文】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案例解读】
某企业在生产虾仁的过程中,在对虾仁蒸煮时,所用的水不是干净的水,而是之前清洗虾仁的水。该企业认为,这样做可以节约用水,是对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用清洗虾仁的水把虾仁煮熟后,还会再经过其他的工序对虾仁进行消毒。该企业的做法对吗?
【我要提问】
生产食品的用水有什么标准?
【专家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安全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要。因此,法律必须严格要求食品的安全,不仅要求食品本身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即便是生产食品的用水也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生产食品的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根据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最新规定,其第四项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的要求,即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本案例中,该企业所用的水中可能含有一定的病原微生物,且没有经过消毒处理,没有达到生活饮用水的标准,所以其行为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一句话点评】
生产经营者应依照法律严格要求食品的安全,不仅要求食品本身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即便是生产食品的用水也要满足一定的要求。
(责任编辑:齐桂榕)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