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疫合格的牛肉可以销售吗?
【法律条文】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案例解读】
2016年8月,某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当地菜市场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摊位上的赵某正在叫卖牛肉,执法人员当即进行检查,发现赵某不能提供牛肉产品的有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涉嫌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牛肉,于是当即扣押了相关物品。经调查后得知,赵某于2016年3月12日在某村民家购买了一头活牛,圈养了一段时间后觉得养牛不划算,便想宰杀后到市场销售。于是当天赵某将活牛宰杀后,运到菜市物的摊位上销售,但未依法将牛肉送至当地的动物防疫站进行检疫。最终该局对赵某做出没收已查封扣押的牛肉和屠宰工具,没收非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要提问】
未经检疫合格的牛肉可以销售吗?
【专家说法】
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来源不明,无法保证食用安全,其可能带有致病微生物或者有毒有害物质,一经食用,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本案例中,赵某未取得当地的动物防疫站检疫合格的证明即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没收已查封扣押的问题牛肉和屠宰工具,没收非法所得80 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食品安全法》对处罚内容的具体规定。生活中,消费者在选购肉类产品时,不可一味地贪图便宜,应尽量选择大型商场、超市,理性消费。经营者在销售肉制品时,首先应当自觉接受检疫部门的检验,保证肉制品的质量安全。
【一句话点评】
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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